黑龙江东方学院是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普通高校。创建于1992年,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,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拥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5所民办院校之一,2011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院校,2013年被教育部选定为“全国应用技术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“,2015年通过了“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院校”验收。2019年遴选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。
招聘条件与计划
招聘条件
1.热爱民办高等教育工作;身心健康;遵纪守法;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、科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;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。
2.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,最高学历为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(应届硕生、博士毕业生需2020年7月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)。
3.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或英语四级证书(英语专业要求专业四级及以上)。
招聘计划
报名时间、方式与考核
报名时间: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26日
报名方式及考核方式:
1.报名方式: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简历投递平台(http://dfxy.zhanyiwangluo.com),报名教师岗位须写清楚专业。
2.考核方式:笔试、面试、试讲;面试时需提供各类材料原件,材料不齐、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其应聘考核资格。
联 系 人:毕 磊
联系电话:0451-86655173
学校地址: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
相关待遇
1.学院根据工资制度发放相应工资,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
2.享受带薪休假、绩效奖金、节日福利、餐补、采暖补贴、健康体检。
3.博士研究生学院提供一次性安家费等生活补贴,科研启动资金,每月给予博士津贴。